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之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服从分配及单位岗位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双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报名表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本次招考不收取考务费。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至9月4日17时30分(周六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30分)。
(三)报名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办公大楼3楼政法和社会事务局。
(四)报考要求。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留意茂名高新区政务网。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公示。
八、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年薪5万,购买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
联系电话:0668—2760002;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办公大楼3楼政法和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