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共龙门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编外人员3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至3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参照现行的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古楼龙门县农业农村局①号楼办公室,电话:0752-7870598。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办法
1.本次招聘编外人员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工作责任感等方面的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龙门县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3.本公告由龙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